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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印花税、城建附加税、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在土地清算时,按“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下我省的印花税、城建附加税、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在土地清算时,按“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来信时间 2021-05-12 17:56:58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1-05-14 09:54:28
回复人 贵州省税务局
回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接到该问题后,现答复如下:一、请参阅《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3号);二、如您结合实际情况无法判断您的业务,建议您持相关业务资料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判断。
上诉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办理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