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电子税务局端操作指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04月20日
打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点击右上角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登陆页面,登陆电子税务局。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系统会弹出提示:
您在2022年4月1日以后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若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具其他增值税发票,请按提示选择相应原因:
1. 开具发票为2022年3月3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业务
2. 前期已开具相应征收率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
3. 因为实际经营业务需要,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需继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选择相应原因后才可继续办理。
(二)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系统已自动默认征收率为“免税”,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修改,如果选择3%征收率,系统会弹出提示:
您在2022年4月1日以后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若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具其他增值税发票,请按提示选择相应原因:
1. 开具发票为2022年3月31日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业务
2. 前期已开具相应征收率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
3. 因为实际经营业务需要,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需继续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需选择相应原因后才可继续办理。
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申报表,系统自动弹出提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免税项目:0001045308|SXA031901259|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填写完申报数据后,点击右上方【申报】提交申报,确认申报后即可完成申报。
三、增值税预缴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填写申报表,点击【下一步】,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此时如填写建筑服务一栏,系统在右上方自动弹出提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