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院拍卖更名怎么交税
留言时间:2020-04-09
咨询对象
海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房子原业主为张三,开发商备案给张三也开具发票了。现法院拍卖给了李四,有法院的裁定书及合同备案表。这种情况李四要怎么去交契税?开发商要怎么配合李四办理契税缴纳?开发商和李四没有之间没有签署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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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办理契税申报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1.《契税纳税申报表》2份;2.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原件查验后退回 ;4.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个人有效身份证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享受契税优惠: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如有特殊情行,具体征管问题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