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发票开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20年3月版)
纳税人对免征增值税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税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免征增值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