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海南  >  海南省税务局: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海南省税务局: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20年3月版)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