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的交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08
咨询对象
海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网上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对方是由于贪污受贿的刑事案件犯罪人。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交卖方的个人所得税呢?因为现在我们是与法院进行交易,卖方不再是个人而是法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如果该房产仍登记在个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