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动车摩托车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05
纳税人所属地
海南
问题内容
您好,我于7月25日在府城购买了一台电动摩托车,商家开具的是普通增值税发票,而不是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导致我无法正常办理上牌,我多次找商家请求给我换成机动车发票,商家要么说开不了,要不然就是没票了,问商家什么才有票,给我的回答是不知道。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商家这种逃税行为,又该受到什么处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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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六条规定:“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如您遇到商家拒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提供拒开发票的单位名称(或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地址、业务发生日期、金额以及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进一步核实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