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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购买方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上牌如何处理?

购买方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上牌如何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10-1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核对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与原蓝字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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