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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冀地税函〔2009〕14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还继续有效还是已经被废止了?

冀地税函〔2009〕141号

留言时间:2020-07-01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冀地税函〔2009〕14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还继续有效还是已经被废止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冀地税函[2009]141号)    

  【全文有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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