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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2-06 11:5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内容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姓名

方强

提问时间

2020-02-05

状态

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综上,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答复人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2-06 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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