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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优惠政策标准?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优惠政策标准?

发布时间:2020-02-18 10:13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优惠政策标准?

内容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优惠政策标准?

姓名

耿旭达

提问时间

2020-02-17

状态

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s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答复人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2-18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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