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问题
留言时间:2020-08-09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税,为什么不能填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规定: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