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0-09-29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符合免办清税证明条件,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简易注销,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注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告知书》规定:
一、简易注销免办服务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已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
(三)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