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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减税降费的建议!冀税提字〔2019〕45号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1300000002180420/2019-00135 主题 公众参与;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标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冀税提字〔2019〕45号 发布时间 2019-04-24

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体裁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24 12:00

尊敬的李志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减税降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对减税降费工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夯实责任确保全面到位,从严从细从快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目前,全省税务系统正在全面对标中央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接下来,各级税务部门会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当好落实减税降费的主力军,真正将减税降费“礼包”,高效顺畅地送到每个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手中。

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由省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确定的,税务机关仅负责征收,并无制定修改相关税率的权限。同时,我们会及时将您的诉求反馈给省人民政府,并积极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税负建言献策。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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