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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

留言时间:2021-04-19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果品公司从某甲购买水果,然后通过挑选、包装、冷藏等处理后,择机销售。果品公司与某甲纯属商业购销关系,请问果品公司销售水果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9

答复内容

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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