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司法鉴定机构
留言时间:2021-06-1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征收?如依托公立医院的鉴定中心和公安机关下属鉴定中心。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1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 )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