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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疫情期间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优惠?

疫情期间,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优惠?

发布时间:2022-06-21 08:4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

企业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内容

企业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姓名

刘凡正

提问时间

2022-6-20

状态

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答复人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回复时间

2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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