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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登记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登记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20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想咨询一下郑州市金水区科园路北、花园路西蓝堡湾三期  地区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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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郑政文〔2011〕163号)规定,一、调整后土地等级范围  (一)一级地段 桐柏南路—桐柏北路—农业路—南阳路—东风路—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公路—一○七辅道—金水东路—明理路—商鼎路—一○七辅道—陇海铁路线—中州大道—航海东路—航海中路—航海西路—桐柏南路的环形区域内的土地。(二)二级地段 西四环—连霍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商鼎路—一○七辅道—陇海铁路线—经开第八大街—南三环东路—南三环—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的环形区域内除一级地段以外的土地。(三)三级地段 1、陇海铁路线—荥阳市界—连霍高速公路—江山路—大河路—一○七国道—连霍高速公路—中牟县界—机场高速公路—南四环—西四环—陇海铁路线的环形区域内除一、二级地段以外的土地。2、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的“二七星火技术密集区(马寨工业园区)”内的土地。3、郑州航空港区范围内的土地。(四)四级地段 郑州市区内除一、二、三级地段以外的土地。有关说明:凡开征范围内的街道,临街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街道或街道两侧高等级税额标准纳税。……

   二、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的通知》(郑政文〔2007〕119号)规定,三、税额标准 市内土地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调整为:一级地段18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8元,四级地段3元。……

   根据您的描述,如您所咨询的地段属于郑州市一级地段,则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为18元。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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