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河南  >  河南省税务局: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印花税

河南省税务局: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印花税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5-18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1、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需要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吗?

2、这两种企业的出资额转让需要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转让出资额所书立的书据不在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