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17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园林绿化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了一批农药,取得了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我记得农药应该是适用9%的较低税率,可是12366答复说是免税的,依据是财税(2001)113号文第1条第4项。我现在搞不清该按哪个执行?如果是免税的话,那么我公司可否凭该免税的普票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农药、农膜……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二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二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九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4.批发和零售的……农药……
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农药是免征增值税的,可按规定开具免税发票。另外,您公司购买的农药不在农产品注释范围内,不属于农产品,取得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也不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