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湖北  >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人填列的问题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人填列的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人填列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12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方有“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销售方:(章)“)四处,请问收款人一处如何填写。

疑问:收款是公司收款,收款人是公司名称,此处收款人难道是填写公司名称。如果是填写人名(例如法人名字),但实际收款的又不是法人而是公司,岂不是出现发票自相矛盾。

建议:专票设计上此处是不是可以做更详细的思考后,加以完善。

附件 发票模板.jpg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3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收款人一般是企业财务人员的姓名。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wsswj.hb-n-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