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发票税率为免税
留言时间:2021-07-26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纳税人于2021年5月份在襄阳乘坐出租车,打印出来的电子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免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复:因出租车司机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且为代开发票,故发票显示为“免税”,且当地全市的做法均是如此。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说法是否准确?纳税人收到的免税发票是否为合规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wdt/mtsd/77331.htm
《“出租车助手”小程序上线 在襄阳打车可秒开电子发票》(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8:03 来源:人民网)
2.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wdt/mtsd/161446.htm
《襄阳:乘出租可开电子发票》(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17:53 来源:2020年1月7日《中国税务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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