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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出租车发票税率为免税

出租车发票税率为免税

留言时间:2021-07-26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纳税人于2021年5月份在襄阳乘坐出租车,打印出来的电子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免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复:因出租车司机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且为代开发票,故发票显示为“免税”,且当地全市的做法均是如此。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说法是否准确?纳税人收到的免税发票是否为合规发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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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26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wdt/mtsd/77331.htm

《“出租车助手”小程序上线 在襄阳打车可秒开电子发票》(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8:03 来源:人民网)

2.http://hubei.chinatax.gov.cn/hbsw/xwdt/mtsd/161446.htm

《襄阳:乘出租可开电子发票》(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17:53 来源:2020年1月7日《中国税务报》A3版)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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