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了但是我看不懂,请直接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留言时间:2019-12-16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个税app显示我被“被法人”。在办税权限一栏里,点击“解除授权”,只弹出写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办税授权信息不可变更”的提示框。是一家深圳盐田的公司,公司名字我都不知道,希望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处理个人的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附件 微信图片_20191212155424.jpg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的相关手续。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相关规定,
【事项名称】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申请条件】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办理材料】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主张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声明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离职证明1份;
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自然人纳税人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虚假纳税申报的,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 端、APP 端)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