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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差旅住宿费报销是按天计算还是按晚计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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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差旅住宿费报销是按天计算还是按晚计算等问题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日期:2017-11-17

  问:我属于其他人员(非省、厅级),一人赴北京出差,第一天从单位抵京,第二天由北京回单位,产生在京住宿费550元。我认为按财政厅差旅住宿费标准,两天的标准是500*2天=1000元,本次住宿不超标,应全额报销。单位财务认为我的住宿标准应该是两天住宿一晚500元/人,住宿费超标,只能报销500元。请问财政厅规定的住宿标准是按天算还是按晚算,我的住宿费应该全额报销还是只能报销500元?

  答复:您好!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当天离开常驻地、次日返回的,实际住宿一晚,只能报销一天的住宿费。

       问:您好,请问怎样理解“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如果2人住一间房,可否按2人标准相加的标准住宿?

       答复:您好!两人同住一间房,可按2人标准相加后的标准安排住宿,但每个人住宿费报销必须符合相应的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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