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纳税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税号不一致,发票能使用吗?
留言时间:2019-10-05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三证合一后,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发生了变化,发票专用章没有变更,导致开具的发票上开票人纳税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号不一致,这样的发票能使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08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7月16日起,湖北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
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湖北省税务局”字样。新的发票监制章和通用普通发票式样见附件。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