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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农村合作医疗缴纳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缴纳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2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我户口在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但是每次我在网上平台缴纳农村合作医疗是都显示我的合作医疗关系在湖北省黄冈市,这是咋回事啊?能改到我户口所属地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23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税务部门征收,待条件成熟后移交税务部门。

城乡居民可拨打027—12333社保咨询电话,咨询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可拨打027—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居民医保缴费渠道及经办流程。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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