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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致全区跨区迁移纳税人的一封信

致全区跨区迁移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8-25 17:00

来源:征收管理股

致全区跨区迁移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曾都税务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大力促进市场主体便捷流动,着力破解企业运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减成本”的目标,曾都区税务局创建跨区自由迁移试点先行区,将跨区自由迁移业务优化如下:

一、办理前置条件

1.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为曾都区税务局;

2.迁入地为随州市范围内;

3.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地址变更。

二、办理流程

1.变更税务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

2.分配主管税务机关。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在【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中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完成后,点击【我要迁移】模块提交申请。

2.电话办:拨打曾都区跨区迁移专线0722-3231261、0722-3225178办理。

3.联合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变更信息传递至曾都区税务局跨区自由迁移专岗办理。

4.预约办:通过“楚税通”APP【预约办税】模块预约办理。

5.大厅办:前往办税服务厅跨区迁移专岗办理。

四、办理时限

0.5—1个工作日。

五、温馨提示

1.存在未办结事项的不能重新分配主管税务机关,如未完结的税收违法案件。

2.未开具发票和税控装置无需处理,可继续使用。

3.迁出地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无需到迁入地进行其他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曾都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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