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和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不支持季中升一般纳税人申报
留言时间:2021-10-22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今年8月升为一般纳税人,8月生效,根据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武汉市税务局对外的口径都是季中升一般纳税人,对应的小规模属期可以享受小规模45万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可是这个季度申报7月小规模按季申报,8月,9月一般纳税人申报都无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只能进厅申报,原因是税种认定是7-9按季,10月起按月,如果改为7-9按月又会导致我公司小规模7月无法享受45万免征政策,这与税务局对外的口径不符,同时更可笑的事发票综服平台在我勾选确认的时候自动跳转到下一属期,导致我公司无法正常的勾选8月,9月进项,幸好大厅工作人员给出办法要先进行0申报再作废才能回退税款所属期,进行勾选确认,强烈反映既然公布了对外口径,相关系统又不配套优化支持,逼着我们不能网上办只能进厅,这即造成我们纳税人麻烦又造成大厅工作负担,要么就不要对外公布这种自找麻烦的口径,要么就把系统配套做好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0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转办,由于总局系统升级,规则发生变化,导致纳税人在综合服务平台必须先作废季度申报,然后回退税款属期后重新勾选。纳税人可以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通过电子税务局先作废再进行后续申报即可。
对于季中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规则变化导致纳税人无法正确操作,已将此问题上报总局优化处理,同时正在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处理规则及提示提醒信息,确保纳税人能在网上完成相关办税事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