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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税务局:“思想破冰引领 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查摆检视问题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思想破冰引领 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查摆检视问题清单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2:07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一、政治站位模糊弱化之“冰”

1.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树立的不牢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税务总局党委、市委市政府、省税务局党委工作时,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

具体表现在:

①满足于以会议传达上级部署和文件精神,学习浮于表面,认识不够深,推进不够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讨论较少。在工作落实中,遇到困难有时讲客观因素多,找主观因素少。

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力度不够,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事项落实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度偏慢、成效不够突出。

2.服务地方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强,缺乏透过“税眼”看经济,立足税收看发展的视野。

具体表现在:

①心理上存在“以垂管单位自居”的自我思想,过多注重“自转”出彩,融入地方工作主动性不够强。比如全员招商、全面招商工作的氛围不浓,力度不够。

②以税资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税收经济分析“拳头产品”较少,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

③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发展中,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不畅,不同程度影响到税源控管、征管质效和经济发展。

二、思想观念陈旧僵化之“冰”

3.缺乏主动求变求新的自觉,拘泥于陈旧经验和主观判断。

具体表现在:

①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实践上,思考的不够深、研究的不够透,破解难题的成效不太明显。比如党建引领税收工作的质量不高,部分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身份意识不强。

②法治意识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少数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不够清、执法取证不充分等现象。

③存在“等靠推”思想,面对工作依赖上级顶层设计和自上而下推进,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对困难工作和矛盾问题有畏难情绪,存在“害怕做事越多追责越多”的思想。

4.缺乏积极先行先试的勇气,工作上求稳不求进。

具体表现在:

①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够清、把握不够准,不能主动结合具体现状、特殊实际创新性思考、开拓性探索,习惯于凭经验、依惯例、按套路推进工作。

②缺乏打造品牌和亮点的意识,到目前为止,仅2个项目入围省局“创先争优”项目库,远低于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区,且“创先争优”项目储备不足。

三、责任担当推卸软化之“冰”

5.缺乏责任担当,不积极主动作为。

具体表现在:

①遇到需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协调性事项,缺乏主动担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效率不高。

②习惯于把决策推给上级、把任务推给平级、把责任推给下级,遇事先从“免责甩锅”出发,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6.遇事回避矛盾,缺乏斗争精神。

具体表现在:

①遇到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和投诉,遇到下级反映的困难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迅速解决,而是回避矛盾,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比如对于产权交易税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害怕担责,不主动找政策、找依据、找办法。

②监督过程中,厚爱较多,严管偏少,在动真碰硬上力度有待加强。

四、标准质量应付矮化之“冰”

7.实干精神不强,抓细节、抓具体、抓实效的意识不够。

具体表现在:

①抓党建工作的观念不够新、办法不够多,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系统性思考、创新性谋划不够,具有荆州特色的党建品牌较少。

②信息化办税推进多年,仍存在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率不高,办税体验感不强等问题。

③督察内审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大,整改情况回头看不够,有些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影响内部管理质效。

④部分税务稽查案件质量不高、打虚打骗力度不够,打击税收违法过程中宣传力度不足,震慑作用不强。

⑤尚未建立全市税收经济指标体系,税收分析工作中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协同度不够,针对性不强,风险分析成果不突出,税收分析深度、广度、精准度有待提升。

8.重点项目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效果弱化。

具体表现在:

①在全市不动产交易、纳税、缴费、登记“一网通办”系统改造中,主动性不足,工作进度慢,如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工作推进缓慢,6个县(市)均未实现“网上办税”。

②耕地占用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创新效果不明显。

③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导致清算进程缓慢。截至到8月底,全市清算工作进度未过半。

④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管户迁移不及时情况。

五、进取精神疲沓钝化之“冰”

9.工作安于现状,对问题、不足、差距漠然视之、重视不够,追求前列、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

具体表现在:

①少数干部躺在功劳簿上,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没有将精力用在创新出彩上,而是想尽办法规避责任和风险,不比奉献比待遇、比职级,缺乏集体荣誉感。

②少数年轻干部乐于“躺平”,缺乏进取心态和奉献精神,出现问题不找自身原因,将问题归集到单位和集体。

③绩效考核工作创新性不够,工作自选动作和创新项目少,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还不够明显。

10.面对问题以“稳”为先,不敢动真碰硬、刀刃向内。

具体表现在:面对人、财、物等历史遗留问题、复杂问题、敏感问题,考虑稳定为先,缺乏动真碰硬的狠劲,解决办法不多、推动速度偏慢、化解不够彻底,比如信访工作,习惯按照过去经验思考和解决问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周期过长。

六、服务意识被动淡化之“冰”

11.“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对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困难缺乏换位思考,“店小二”精神发挥不够。

具体表现在:

①壮大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发展主动性不强,对企业经济发展关注度不够,及时跟进企业发展,提供精细化服务主动性不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大水漫灌”,没有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②多头进户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统筹协调日常征管、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税收调研等工作,导致重复进户,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③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视野有局限、思路不开阔,未实现区域间“最多跑一次”。内部统筹和外部协调还不够,服务效果不显著,如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银税互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作用未充分显现。

12.社保缴费服务不够精细,协作机制不够健全。

具体表现在:

①针对特殊缴费人群体的服务举措不够细。如:随着城乡居民缴费群体的扩大,便利化缴费服务举措没有及时跟上,部分没有税务分局延伸点的乡镇,存在办税缴费耗时长、距离远的问题;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缴费群体缺乏针对性便利缴费服务。

②与人社、医保、银行等单位联动机制不完善,沟通协调有欠缺,如:社保征缴系统部分缴费人登记信息与应征收信息存在偏差,导致缴费人缴费不便;与部分代征银行沟通不够,存在缴费人在部分代征银行无法现金缴费的问题。

13.服务基层不扎实,工作方式简单,流于形式。

具体表现在:

①到基层调研“规定动作”多,“主动作为”少,关注“物质”的多,关注“精神”的少,形式刻板、针对性不强,比如对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多,但日常指导少,满足于解决基层硬件问题,对基层党员实际困难关心不够。

②调研收集的问题缺乏后续解决手段,对基层单位普遍反映的人员经费短缺、借用干部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多采用“等一等、看一看、缓一缓”的办法,影响基层工作开展。

③对基层问题缺乏换位思考,解决基层问题不主动、不及时,关注基层成绩多,听取基层意见少,安排工作考虑自身方便多一些,考虑基层实际困难少一些,统筹力度不够,不同科室就相同相近事项向基层多头推送情况依然存在,导致基层负担仍然较重。

七、工作作风漂浮虚化之“冰”

14.问题调查不够深入、研究不够透彻。

具体表现在:

①基层内控机制不完善,业务部门之间对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配合不紧密、研究不透彻、推动不及时。

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督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导致各地推进效果不均衡。

15.专业性高端人才缺乏,人才培养力度不强。

具体表现在:

①税收大数据运用、税务稽查、土地增值税清算、综合材料写作、公职律师、纪检监察等人才紧缺。

②人才建设规划在基层推进和落实力度不够,干部自学积极性不高,以考促学激励性不强,比如“业务大比武”年轻干部多,全员参与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师”考证,系统各单位推进力度不均衡,短期内考试通过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16.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违规违纪行为仍有发生。

具体表现在:

①激发干部活力办法不够多。对干部的培养、管理、使用有效办法不够多,导致部分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积极性不高,只盯着工资、福利和待遇,只关注晋升好处和利益。

②廉政教育方式单一,清廉机关建设有待深入推进,干部吃拿卡要、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仍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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