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科博华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公告
组织机构:常州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0-05-26
项目名称 |
常州新科博华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项目编号 |
01ZZKG2020000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年5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7月2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增资条件,再次发布信息。 |
项目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常州新科博华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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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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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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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4年6月2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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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4123982007307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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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电子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及配件的生产、维护与销售;普通机电产品的安装及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配件的维护;电脑及配件的销售;手机的制造与销售;电视机、机顶盒 、平板电脑的制造与销售;电子芯片技术开发、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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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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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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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州投资武进武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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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州晟德投资有限公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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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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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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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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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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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31676.818282 |
41758.494465 |
34460.42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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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27344.90072 |
37934.243985 |
32157.50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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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4331.917562 |
3824.25048 |
2302.91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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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54062.864592 |
45627.76965 |
38510.08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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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1042.35742 |
912.048751 |
602.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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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854.221058 |
628.916636 |
440.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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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
常州嘉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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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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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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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 |
7044.340355 |
-530.768142 |
-530.76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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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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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30511.512793 |
27380.68069 |
3130.83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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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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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35176.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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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32157.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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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3018.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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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对应估值 |
1.0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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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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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少于534.706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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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529.412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1.0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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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1.增加企业注册资本,补充流动资金。 2.提升专业生产水平、拓展业务范围、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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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 常州武进武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1%。 2. 常州晟德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5.5% 3. 沈愔 持股比例8.5% 4. 外部投资方 持股比例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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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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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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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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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关于常州新科博华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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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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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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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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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2.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如下: (1)董事会设董事7席,武新公司3席、晟德投资1席、自然人股东1席、新增投资方1席、经理层1席。 (2)监事会设监事3席,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推举并经股东会审议确定2名监事。 3.本次增资均以增资企业现状为准,产交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5.本次增资企业所涉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承。 6.本次增资企业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本次增资企业职工及管理层不参与本次增资。 8.本次增资完成后,原民营股东拟参照增资扩股的成交价向新增投资人转让共计5%的股权,常州武进武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9.产交所仅向投资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0.投资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1.客户如有保证金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详情请咨询:唐先生051985580376 12.客户如有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 0519-85580376。 13.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嘉顺评报字(2020)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建立在常州嘉浩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常嘉会专审(2020)第009号审计报告”审计基础上,审计报告中提醒关注事项同样影响本次评估结果,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2)受客观条件限制,被投资单位Sembly SPZ0.0未能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按账面数列示,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3)应交税费中补计提增值税免抵税额涉及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725261.27元,因税务稽查尚无结果,委托方应按税务稽查最终结果考虑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4)本次评估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
增资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本次增资扩股拟采取公开竞价的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投资方。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1)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协议方式增资,直接确定其为投资方,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照挂牌价与意向认购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若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采用网络加价竞价方式选择合格意向投资方,以最高报价确定每注册资本金成交价,经增资企业股东会确定投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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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的条件: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挂牌价,并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中止、终结的条件: (1)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2)当出现产交所发布的《产权交易 中止、终结操作规范》中约定的相关情形时,增资企业或其他相关主体可以直接向产交所提出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申请,由产交所作出中止、终结或不予中止、终结的决定;产交所认为有必要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也可以直接作出中止、终结决定。 |
投资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15年及以上的民营企业法人(民营企业法人是指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资方在2017年-2019年三年内,须拥有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电子与智能化、信息化工程设计或施工等方面的经营实施案例不少于3项(应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3.投资方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拥有医疗行业相关的产品专利不少于3项(以相关资质证明证书材料为准); 4.投资方在2017年-2019年三年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本次增资项目投资方须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6.投资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外部审批程序。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次增资,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方认购的增资价款中,超过其认缴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扩股产生的税、费由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间的期间损益,由增资扩股完成后的公司承担。 4.其他要求详见《增资协议》样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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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付 |
1.投资方在收到产交所出具的《增资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按照《增资公告》约定条件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原件应提交产交所存档。 2.投资方在《增资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增资款划入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3.《增资协议》生效且增资企业收到《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增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产交所向增资企业与投资方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增资企业凭《增资交易凭证》、《增资协议》等文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4.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增资企业需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证明资料递交产交所。 |
投资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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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尽调 |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在产交所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意向投资方报名后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意向申请书》、《增资协议》样稿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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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 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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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0年7月21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于当日前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投资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参与本次增资项目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2017年 至2019年三年的审计报告; (7)2017年 至2019年三年内不少于3项的工程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须拥有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电子与智能化、信息化工程设计或施工等方面的经营实施案例); (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9)医疗行业相关的产品专利证书(不少于3项); (10)《投资意向申请书》(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1)《增资协议》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2)《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3)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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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e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缴纳55万元保证金。 2.退还: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变更登记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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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以直接签约方式成交,服务费为11555元。 2.以竞价方式成交,服务费为54331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投资方应缴纳的服务费须以人民币计价,在产交所通知期限内一次性支付至e交易系统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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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投资意向申请书.pdf 保密承诺.pdf 增资协议(样稿).pdf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女士 18168811561 |
技术支持 |
0519-8989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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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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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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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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