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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南京溧水鹏程橡胶厂!宁税稽三公告〔2020〕15号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宁税稽三公告〔202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第三稽查局

南京溧水鹏程橡胶厂:

我局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于2020年5月26日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于2020年5月26日起对你单位下发处理、处罚决定书,因你单位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见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2)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按决定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0号

联系电话:58592128

联系人:周粉根、戴旭东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doc

  2: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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