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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税务:金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金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了解下~

日期:2020.8.8

来源:南京税务

近日,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陈会计致电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特服号,就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流程展开咨询。

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台湾永丰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9亿元设立,主要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业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若满足条件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增值税实际税负,即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超过3%,超过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永丰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是南京市首家申请金融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金融企业,建邺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税政一科牵头,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和征收管理科部门联合梳理了金融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相关事项工作流程,确保纳税人办理顺畅,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即征即退备案。

自营改增以来,金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化较大,我们梳理了金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览表,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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