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苏  >  淮安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淮安市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问答

淮安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淮安市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问答

淮安市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问答

发布时间:2020-04-20 10:34 来源:淮安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1.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淮安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减员、近3个月未足额发放工资或只发放生活费、不在失信企业名单范围的企业。

2. 问:哪些企业可列为“暂时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答:“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指企业今年累计销售收入(2020年1月至企业提出申请时间的前一月)与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收入相比下降30%及以上的。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收入逐月下降或无销售收入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直接认定为困难企业。

举例:如企业2020年4月份申请,1.若上年同期有销售收入的,应将2020年1至3月份与2019年1至3月份累计销售收入相比;2.上年同期无销售收入的,可用提出申请时间前一月销售收入与前二月销售收入相比,即将2020年3月份与2月份销售收入相比;3.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若无销售收入或收入逐月下降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直接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下降比例=(今年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收入)/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收入 × 100%

3. 问:哪些企业可列为“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批量减员”的企业?

答:“没有批量减员”是指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下。

4.问:可申请缓缴哪些险种?

答: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5.问:企业可申请缓缴哪些月份的社保费,最长可以缓缴多长时间?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1月(社保费所属期)至2020年12月(社保费所属期)间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12月20日前必须补缴缓缴的各项社保费。

举例:企业在4月份申请缓缴2020年2-7月的社保费,缓缴期限已达6个月上限,其他月份所属期的社保费不可再申请缓缴,12月20日前将缓缴的各项社保费补缴完毕。

6.问:企业何时可以申请缓缴?

答:2020年11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缓缴社保费申请。

7.问:申请方式是什么?

答: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网上办、不见面”的总体要求,申请缓缴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表需同时报送excel表格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申请邮箱详见附件4。

8.问:申请缓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淮安市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担保承诺书,缴费担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

3.企业缓缴社保费告知确认书(需三名职工代表签字)、缓缴实施方案、公开情况、全体参保职工花名册(附联系电话)、职代会决议;

4.所有开户银行存款账户电子对账单。

相关材料下载途径:点击下方附件链接直接下载。

9.问:企业申请缓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企业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遵守承诺事项。企业如有违反,即行终止缓缴期,并认定为失信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单位未按期补缴缓缴期间社会保险费,担保人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问:如何得知审核结果?

答: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过邮箱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11.问: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应继续按规定办理本单位职工的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发放工资时应依法代扣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缓缴期间不记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其补缴到账后记载个人账户并从到账次月起计算利息。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附件1淮安市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docx
附件2担保承诺书.docx
附件3企业缓缴社保费告知确认书.docx
附件4各统筹区税务部门电子邮箱汇总表.docx
附件5其他所需附列资料.docx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