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税务事项通知书的通告(黄燕华)
发布时间:2020-11-24 16:25
来源: 无锡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黄燕华进行检查,因该纳税人喜自然人,电话无人接听,《税务事项通知书》拒收退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上述公司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黄燕华.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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