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2-0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农业企业,以种植的农产品(林木、草坪等)对外投资,是否享受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8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