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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增值税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7-0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在苏州工业园区预缴,现在当场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核销掉,就能免征附加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是什么最新的政策呢,有没有相关文件的通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16

答复内容

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未查询到该政策。建议联系当地确认是免于缴纳还是由企业查账征收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苏州园区服务号码为0512-96888794。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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