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业费,不提供发票怎么办
留言时间:2021-03-02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每年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都不给发票,这事合理嘛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4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若您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并索取发票,物业公司应当开具发票。若物业公司拒不开具发票,您可以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