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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4: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省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对全省税务系统法治工作统筹研究部署,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坚持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法制课程也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必修科目。省局党委先后开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精神、《民法典》等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坚决查处和纠正收入违规行为。全年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各项收入18438.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4064.5亿元,社保费收入3805.1亿元,非税收入568.5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561.4亿元。

(四)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全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2565.7亿元。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配套“苏政50条”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指南,在全国率先出台12条税收支持措施助力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降低疫情对企业影响。

(五)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推出“升级打造移动办税平台、推广电子发票、完善“最多跑一次”和通办服务清单”等60项重点举措。大力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启动线上办税“一揽子”提升项目,全省98%的税费业务实现线上办理。服务江苏自贸区发展,推出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方式等18条创新举措。实现全省20个综合保税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全覆盖,试点户数及规模全国领先。

(六)大力推进税收改革进程。持续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层级机构职能、岗责体系、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风险应对、重大风险防范等7个统筹管理机制有效落实。全面推开“集中深度分析+精准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纠正”的执法新模式,通过“提示提醒”方式让纳税人自我纠正,推进柔性执法。深化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优化完善社保业务日常管理,深度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框架。在全国率先实现“地方十税”合并申报。

三、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020年省局共制定6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发布和备案;废止2份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开展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全省税务系统未发现需清理的政策措施。

(八)深化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定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进一步增强全省税务系统税费政策执行的统一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九)参与配合税收立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税务总局等开展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相关税收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制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完成资源税相关事项的省级立法工作。认真做好相关部门370余份涉税文件会办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撑。

(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18项“首违不罚”清单。牵头制定并全面实施长三角区域19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决策,修订党委工作规则,完善省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等集体讨论决定。

(十二)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特别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向纳税人、行业协会和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多方调研,提升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事项,依托系统公职律师、内外部法律顾问、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编制推行权责清单。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省局组织编制省局本级、省局一、二、三分局,省局稽查局五个执法主体的权责清单;梳理166项权责事项信息表、105项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指导基层做好清单编制。2020年7月20日,全省税务机关已全部通过各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权责清单。

(十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类29项执法信息纳入公示范围,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依托信息化技术系统强化法制审核管理,细化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建立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执法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强化执法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全省税务系统全年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7500余件,准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近41万条。全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近3000台,建设约谈(室)600余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00余名,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00余件(次)。

(十五)规范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全面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制定办税服务场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辅助人员管理。

(十六)持续推进征管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和征管职能变化要求,建设电子税务局离线版、“线上办税一揽子建设”等项目,完善社保费系统、ITS系统等税收业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运维保障,确保各类信息系统运行平稳、顺畅、安全。

(十七)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聚焦“假企业”和“假出口”靶向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税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2020年全省共立案检查涉嫌虚开企业6924户,定性虚开和接受虚开发票26.52万份,涉及发票金额248.36亿元,税额28.26亿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八)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强化覆盖68项重要管理事项税收监管,配套建立管理类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增值税发票管理等7个专项制度,防范税收重大管理风险,业务、技术和监督“一体化”的税收监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十九)强化权力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先后组织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收入质量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等专项核查,对3个设区市局开展专项督审和8个设区市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执法质量评价与结果运用。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0年,省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审理中充分保障申请人查阅案卷、陈述申辩等权利,复议案件全部运用“说理式”文书释法说理。全年省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依法参与诉讼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人员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案件审理结果运用,对复议诉讼中反映出的税收政策、工作机制及执法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向有关基层税务机关通报,从源头上规范处理,减少争议,提升执法规范性。

(二十一)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集体决策的作用,省局按规定共审理8件重大税务案件。在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盐城等税务系统开展重案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以内部说理进一步推动对外规范执法。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按照简化、融合、实用原则,制定全省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对信息公开进行全流程、全责任管理。改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立法定公开目录,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900余条。

(二十三)规范信息公开办理。着重抓好税费优惠政策、执法权力清单、税费服务信息等主动公开,服务社会大众,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规定职责、程序、时限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高办理质效。2020年省局共办理1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省通过纳税人学堂、“一对一”辅导、发放培训宣传材料等途径开展各类税法宣传和辅导。全年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辅导材料3.12万篇。常熟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被司法部、税务总局联合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无锡市梁溪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二批“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

(二十五)以信用建设推进税法遵从度。积极参与《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等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全省纳税人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及补评、修复和动态调整。持续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全国率先将“银税互动”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帮助27万户企业和31万个人获得信用贷款1800亿元。

(二十六)积极推进协同治税。省局和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省级层面首家建立司法和行政协调联动机制,从机制层面推动实现“社会资源有效盘活、人民法院案件办理提效、税务部门税款依法清收”。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七)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托学习兴税、税校培训基地等线上线下教育资源,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省局本级安排依法行政培训课程400余课时。组织2期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的专题法治培训,加强专业执法人才培养。

(二十八)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充分发挥法制专业团队作用。目前,全省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378名,其中2020年新增公职律师117名,为税务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二十九)强化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全面分析研判形势,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特别是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9方面任务和35项具体措施,确保法治税务建设扎实有效推进。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

下一步,江苏省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强化法治保障,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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