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21-04-01 14:43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友情提醒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