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16:43 来源: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苏州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苏残字〔2021〕63号),现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市区(姑苏区、虎丘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名单附后)
1.2020年度苏州市区达比例或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2.2020年度苏州市区未安置或未达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金额排名前十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3日—2022年7月8日
三、申报方式
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对象(名单附后)填写《苏州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表》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将申报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盖章件)报送市残疾人就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www.cl.suzhou.gov.cn/)“表单下载”栏——《苏州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表》。市残疾人就管中心咨询电话:65266676,报送邮箱:290484513@qq.com
四、信用等级评价流程
1.用人单位将《苏州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表》报送市残联。市残联联合人社局、发改委开展信用审查和案件信息查询。
2.市残联、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召开联席会议,结合不良信用信息和案件信息等,对苏州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单位名单进行讨论,初步确定用人单位信用等级。
3.市残联、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将初评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用人单位对评价情况有异议的,书面向市残联申请复核。市残联收到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用人单位。确认有误的及时更正,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用人单位信用等级。
4.用人单位信用等级正式确定后,市残联、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A级单位名单,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享有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1.获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荣誉证书;
2.通过各类媒体宣传用人单位良好形象;
3.各级政府部门向市残联、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在评定优秀(先进)个人(班组、集体)等各类征集信用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
4.获评A级信用等级单位当年度和次年度可以预约市残联、税务局、人社局、发改委的上门指导服务,免费获取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手册;
5.获评当年度和次年度A级信用等级的单位,可优先享受残联的残疾人职介、在岗实训等服务。
附件:
1.2020年度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对象表.docx
2.苏州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A级信用等级单位申报表.docx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