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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公司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公司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3-06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物业公司是属于现代服务的商务辅助服务。而广州税局最新政策,允许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提供的居民服务收入暂按生活服务里的“其他生活服务”享受增值税减免。请问江西省是否也有这项政策?如有,请问从几月开始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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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具体业务建议由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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