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营业公司注销程序咨询
留言时间:2020-04-28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去年6月注册,没有实缴资本,未到银行开户,期间没有营业,正常申报,现在走简易注销程序,印花税需要按照认缴资本缴纳还是实缴资本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注册资金不征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对未计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科目的不征收印花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