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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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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日期:2019-10-12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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