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分包扣除问题
日期:2019-09-27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建筑施工总包方某工程项目采用的是一般计税方式,对于该项目的劳务分包款可以在月初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扣除分包款后进行申报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区、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