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的抵扣问题
日期:2019-10-17
来源:江西省税务局
问:海关进口增值税已经比对通过了,什么时候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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