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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发票不予兑奖

发票不予兑奖

留言时间:2021-08-25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在8月25日的早上参与了发票摇奖,一奖得了二等奖,奖金是50元钱,但是我立即兑换的时候显示不在兑换时间内,不予兑奖,说他已经过期了,可是我是刚刚才出来的,而且我立马就兑换,就显示这样,是不是摇中了都会这样?不予兑奖,我在这儿是第一次中奖,还没有兑换过,这算是欺诈消费者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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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一、有奖发票的范围

  我省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但是,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红字普通发票;

  (二)代开的普通发票;

  (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五)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普通发票。

建议您先依照上述文件内容核实所取得的发票是否属于不参与开奖的范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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