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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局: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留言时间:2022-03-22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总局领导:在纳税信用等级中出现的“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扣份。想问一下这里的零申报、负申报是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零还是增值税计税收入为零?如果有计税收入但因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来抵扣销项税额,导致应纳税额为零是否也是在扣份的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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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3-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第五条规定:“关于不能评为A级的情形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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