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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留言时间:2020-10-13

咨询对象

宁波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无自营进出口权,通过贸易公司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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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5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九条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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