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地区五险一金的税率
发布时间 : 2020-11-1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信件标题:2020年宁波地区五险一金的税率
信件内容:2020年宁波地区五险一金的税率
来信时间:2020年11月9日
答复内容
你好! 你于2020年11月10日向省统一平台(12345热线)咨询五险一金税率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二、宁波市区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回信时间: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