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批发销售的免税放弃?
留言时间:2021-01-28
纳税人所属地
宁波
问题内容
我司为批发市场,今年新开发批发牛肉、批发蔬菜等业务,2021年2月份批发销售牛肉希望按照正常开具专票,缴纳销项税和抵扣进项,请问牛肉批发销售是否属于放弃免税权,必须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并影响未来36个月批发蔬菜业务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呢?
还是牛肉可以暂不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待后期在选择使用免税政策时间,不选择期间政策缴税,不影响蔬菜的免税政策享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8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五、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和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是两项优惠,放弃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不影响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